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名单的公示
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7月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材料要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82832038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129号市
邮政编码:430014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已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