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文旅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通过听取法治建设专题工作汇报、召开党委会议等形式,研究文化和旅游领域立法、普法、执法等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推动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
二、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文旅重点领域立法获得突破,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和《武汉市革命遗存保护管理办法》分别列入2025年市人大立法计划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武汉市革命史迹保护办法》已颁布实施,《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进入报审流程。
(二)优化审批服务。编制《武汉市文旅行业审管联动工作指引》《武汉市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工作方案》《武汉市文旅领域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等,指导各区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大型营业性演出审批优化,将审批时限压缩至5天,构建大型营业性演出审批监管联动机制。我局2025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482件,入驻市民之家窗口连续被评为季度“流动红旗窗口”。
(三)严格落实执法规范。一是持续完善执法依据体系。结合上位法调整及我市文旅市场发展实际,对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与动态调整,确保执法事项边界清晰、权责匹配。修订编制并出台《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为依法行政提供更加精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贯穿于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以及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等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权限适当、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合理。
(四)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一是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以整治旅游行业乱象为重点,围绕文旅执法监管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日常执法监管责任,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开展“清源”“净网”等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560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7200家次。二是强化关键时段和重点领域执法督导。集中开展春节、五一等重大假日执法检查,确保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演出、旅游、校外培训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监管,筑牢安全经营防线。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市、区83名执法人员参考执法考试并全员通过,通过以案说法、集中办案等形式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强化执法信息化水平,着力提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移动执法系统、“两法衔接”平台的应用水平,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向全市文旅系统下发《市文旅局关于做好2025年文旅系统守法普法工作的通知》,结合“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6.8”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调动局直属单位和各区文旅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作用,开展文旅普法讲堂、法治展览、法治惠民巡演等普法活动,对《博物馆条例》《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共开展普法活动45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册(份)。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八五”普法终期评估,推动普法责任单位结合法律实施日、重大节日等时段,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市人大推进《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做好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管,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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