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旅行社办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提取事项情况的公示
近期,我局受理武汉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家旅行社(详见名单表)依法降低保证金数额50%的申请。现我局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正式核发提取凭证。
公示期间如有相应问题投诉,请书面实名联系市场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5779855。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6日
名 单 表
序号 | 旅行社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1 | 武汉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 L-HUB-CJ00065 |
2 | 湖北行摄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L-HUB-100184 |
3 | 武汉捷尼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HUB-10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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