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2020-2021年度合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武汉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2020-2021年度合作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武汉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2020-2021年度合作项目
二、经费预算
75万元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合作时间:一年,2020年11月-2021年11月(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主要内容、形式及要求:
1.与武汉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合办栏目(其中旅游类4
个,文化类5个,共9个)
旅游类:
①《文旅热点》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武汉青少广播FM93.6
播出时长:2分钟/期
播出次数及点位:150期,武汉音乐广播FM101.8每天2次:12:00(T时段)、20:00(A时段);武汉青少广播FM93.6每天4次:8:30(T时段)、10:30(A时段)、14:30(A时段)、18:30(T时段)。
栏目要求:资讯类线性栏目,每期2分钟左右,报道武汉文化旅游最新资讯和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
②《游在武汉》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8-10分钟/期
播出次数:40期
播出时间:16:30(T时段)
栏目要求:挖掘武汉标识性文化旅游资源,推荐江城代表性文化旅游线路,在每期节目中开展武汉文化旅游相关互动话题,并赠送相关景点门票。
③《诗话江城》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3分钟/期
播出次数:40期
播出时间:14:30(A时段)
栏目要求:收集武汉的诗词歌赋,通过主播或演播艺术家颂读,并配音乐,制成有声精品,传播城市文化。
④《悦读武汉》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3-5分钟/期
播出次数:40期
播出时间:13:30(T时段)
栏目要求:以宣传武汉地域文化,彰显武汉文化底蕴、大力弘扬武汉精神为主旨,与武汉市图书馆合作,讲好武汉故事,传播武汉好声音,播出反映武汉本土风情的优秀作品。
文化类:
①《名家论坛》广播版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25分钟/期
播出次数:40期
播出时间:周六、周日10:00—10:30(A时段)
栏目要求:在原《名家论坛》广播版的基础上,经过节目编辑的二度创作、精心剪辑和制作而成的兼具可听性、知识性的品牌文化节目。
②《I品书香》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3-5分钟/期
播出次数:200期
播出时间:7:45 12:30 17:45(A时段)
栏目要求:介绍近期热点优秀图书,以简洁的推荐文字,让听众在短时间内了解书籍内容,提升阅读兴趣。力求内容翔实、生动有趣、语言精练,组织开展线上及线下推广活动。
③《红色印记》
播出频率:武汉青少广播FM93.6
播出时长:3分钟/期
播出次数:30期
播出时间:11:00——12:00中(T时段)
栏目要求:与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江汉关博物馆等深入合作,通过讲述党史人物、党史重大事件、党史教育基地、重要革命遗址及党史小故事等,传承红色基因,推荐红色经典线路。
④《无限爱乐》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20分钟/期
播出次数:40期
播出时间:周六、周日22:00-22:30(B时段)
栏目要求:以古典音乐为主,辅之以中国和欧美老歌、轻音乐、跨界音乐以及民乐,走近现代与经典,感受音乐的魅力。以“传播经典,品味生活”为主旨,力争在融汇专业性、欣赏性、信息性、普及性和服务性的基础上,营建经典音乐平台,构筑全面、权威的经典音乐的信息发布窗口。与武汉爱乐乐团、琴台音乐厅合作,播发相关音乐活动资讯、演出活动信息及优秀演出作品。
⑤《大武汉戏码头》
播出频率:武汉音乐广播FM101.8
播出时长:25分钟/期
播出次数:100期
播出时间:周六、周日22:30-23:00(B时段)
栏目要求:联合武汉市各大戏曲院团,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播戏曲艺术”为宗旨,以京剧、汉剧、楚剧等名家新秀唱段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提升我市戏曲演出信息发布、优秀唱段赏析、戏曲传承等方面内容品质。
2、多平台传播
①开展融媒体传播,包括“见微”直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微电影MV等形式。
要求:“文字+图片+视(音)频”内容相结合,多平台分发,实现“可读、可看、可听、可传播”要素。
②微信朋友圈、微博平台、视频平台宣传
要求:借助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全市文化旅游活动和信息,让广大市民及时地了解获知,提升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3、多维度活动圈层营销
结合文旅热点事件,传统节日节点,配合开展宣传工作。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武汉广播电视台运营部门,或者具有武汉广播电视台栏目代理权的企业主体或机构(需提供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本项目授权函或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作实施方案、报价清单等材料,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12:0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82867277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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