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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 2026-02-14 11:19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文化和旅游部、湖北省、武汉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保障必要的监管有效开展,根据《武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核心。通过科学、精准、规范的行政检查,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推动“综合查一次”,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维护文旅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服务和保障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主体与依据

(一)检查主体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含局属执法机构--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执法事项及主要依据

按照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版权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相关执法事项及依据查询网址如下: 

http://wl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qtzdgknr/zczxjlsqk/202507/t20250703_2605102.shtml

三、检查范围、对象与方式

(一)检查范围与检查对象

本计划覆盖全市范围内文旅行业以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经营主体。

重点监管领域:旅行社及在线旅游、文化娱乐(含KTV、游艺厅、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一场演出一个方案;小剧场演出,由各区结合区演出审批情况加强监管)、出版物及印刷复制、艺术品经营、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视播出及节目制作等。

重点检查对象:车站码头、中小学校园周边、热门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信用风险等级高、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或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涉及重大活动(如节假日、大型会展)保障、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意识形态安全关键点位。

(二)检查方式与频次控制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开展行政检查的主要方式,本部门抽查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名录库的3%,全年抽查总比例不低于市场总量的12%,每季度末月底100%完成本季度抽查任务。

2.推广运用非现场监管。综合采用网络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能通过非现场方式落实监管的,不进行现场检查。

3.统筹开展“综合查一次”。发起或参与跨部门联合“综合查一次”,减少多头检查。年度内原则上至少开展1次由本局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

4.严格频次上限。对同一家企业,实施的各类现场行政检查(含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年度总计不得超过2次。 突发应急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依法即时开展的个案检查不计入此限。

四、主要检查内容

根据执法事项清单,结合实际,确定以下共性检查内容及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主体资质与备案: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变更事项是否及时备案。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应急通道、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与演练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安全:经营内容是否合规,有无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及社会公德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含有的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落实身份核验登记。

(二)重点领域内容

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旅游合同规范、旅游包车安全等。

文化娱乐及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曲库内容违规、网络安全管理等。

演出与艺术品市场:演出活动审批、演员资质、演出内容、艺术品来源合法性等。

五、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全年检查工作按照如下安排有序推进,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另行制定公示,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以及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开展个案现场检查,结合实际单独制定工作安排或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1.文化领域年度检查计划安排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1. 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 中小学寒暑假、开学季组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查等


娱乐场所(含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结合2026年度禁毒宣传月,适时开展“综合查一次”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健、人社部门开展娱乐场所集中整治。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营业性演出

1.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一场演出一个方案单列检查计划;

2.小剧场演出,原则由各区结合区演出审批情况加强检查监管,市级部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

  互联网文化单位

结合扫黄打非“净网2026”行动组织专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巡查等

2.新闻出版(含版权)领域年度检查计划安排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出版物经营单位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中小学寒暑假、开学季组织“护苗2026”行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等




印刷企业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中小学寒暑假、开学季组织“护苗2026”行动专项检查;

3.适时组织开展“秋风2026”专项检查,整治侵权盗版。加强音像制品、图书、软件印刷、发行单位及旅游景区巡查;严查盗版音像制品、图书、软件等销售行为,重点保护正版文旅IP、出版物著作权。

4.适时组织开展“清源2026”专项行动,对全市印刷厂、复印店、包装厂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承印管理“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打击印刷有害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宣传品等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等

3.文物领域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文物保护

  单位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适时组织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巡查。


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4.旅游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旅行社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适时会同交通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开展旅游包车、价格欺诈、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专项整治。


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


 景区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适时会同交通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开展旅游包车、价格欺诈、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专项整治。


“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

5.广播电视领域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酒店宾馆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适时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


网络视听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聚焦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络视听节目平台,以网络巡查结合现场检查,严查无证经营、传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

6. 电影领域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电影放映单位(电影院等)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结合“护苗2026”“秋风2026”专项行动,开展电影放映单位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7.体育领域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

3.适时组织夏季游泳场所专项检查。


“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8.其他领域

类别

检查计划

检查方式


剧本娱乐

场所(剧本杀、密室逃脱、沉浸式演出剧场)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中小学寒暑假、开学季组织“护苗2026”行动专项检查;

3.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

1.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节日文旅市场专项检查;

2.适时组织专项检查,严查擅自编印培训教材、整治侵权盗版。


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涉及行政检查的处室和单位要深刻认识规范涉企检查的重要性,强化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计划落实。

(二)严格检查规范。坚决遏制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纪律要求和工作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检查前必须制定方案、报批,出示证件、告知权利,检查后及时反馈结果。

(三)优化检查方式。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推动“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四)推行包容审慎。对发现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置,强化信用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依法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

(五)加强监督问责。主动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相关单位要把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纳入督查和考核,对发现的乱检查、超频次检查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计划自2026年2月10日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国家、省、市新政策出台,将适时调整。各区文旅局可参照本计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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