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文化)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文化)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具体检查内容 | ||
1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是否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 ||
2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向省、自治区、直辆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
3 |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项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是否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椅烦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 ||
4 | 非经营性豆联网文化单位变更不按规定时限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限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
5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门备案编号 | ||
6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式者增删内容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岛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行为 | ||
7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预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在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为 | ||
8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明令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 品 2.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明令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是否提供含有明令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明令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 | ||
9 |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严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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