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深化主动公开
(1)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通过政策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
(2)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及时更新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主动公开领导照片、简历、分工等内容。
(3)公开规划信息。开设“规划信息”栏目,下设“十四五”规划“历史规划”子栏目,公开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步公开了规划解读材料。
(4)公开行政许可及服务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集中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5)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信息。通过我局网站公开局2021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公开局2020年决算政府采购情况。
(6)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通过我局网站同步公开政府采购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
(7)公开招考录用信息。公开我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及结果,我局2021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化,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1件,均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批准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网站是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格式、页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等。2021年,我局借助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开展正能量宣传,官微、官博账号粉丝数分别达到305万、208万,已成为平台的超级大号,吸引各界广泛关注。
(五)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评估考核结果、市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信息246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数876条,概况类信息数1186条;参加新闻发布会6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7篇;开设专题专栏数17个,今年新增数4个。官方微博信息数5826条,官方微信信息数27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办结11件;上年结转1件,办结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上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力度、信息公开质量、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视频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传播力。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编制《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断满足公众需求。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需要加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关切。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件的登记、归集、报备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模块,加强政策问答、回应关切、互动交流等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途径、多领域、深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41件,主办(含承办和分办)51件,会办件90件。其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提案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5件、市政协提案93件。2021年主办件中,通过局网站公开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和市政协提案12件,共计公开办理结果20件。
(三)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全方位进行建章立制。2021年,依据《条例》和《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文化和旅游局修订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及内容,主动公开各类规划、监管执法、财政资金、疫情防控等信息,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
(2)多形式加强政策解读。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先后6次参加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重大文旅活动、假期服务保障、提振文旅消费等重要话题进行解读,介绍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政策、新动向。同时,通过媒体、图文等各种形式解读《武汉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武汉市总体工作方案》等,增强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
(3)规范化开展决策预公开。以决策公开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1年,针对《武汉市博物馆扶持办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武汉市进一步激发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旅游民宿建设与服务规范》《进一步促进武汉夜游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效能。
(4)持续性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聚焦对标优化服务企业,着力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进行服务事项、服务“减时限”比对,不断优化24项市级政务服务项目,9项文旅类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合计压减办理时限88个工作日,减时限比例从79%提高到84.4%。完善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编制《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和网上申报图例,实现了“全程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极大方便了文旅企业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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