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汉风国潮”文旅市集活动组织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时间: 2021-04-16 12:11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2021年武汉市“汉风国潮”文旅市集活动组织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武汉“汉风国潮”文旅市集活动组织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需负责活动策划、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负责摊位和舞台搭建、市集氛围营造、灯光照明、经营者引入和组织、活动报批、秩序维护、安保防疫等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活动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5日。

(二)活动地点:江汉路步行街南街。

(三)摊位和舞台:临时舞台1个、摊位 80个左右,包括相关设计、搭建和环境氛围布置和营造等。

(四)经营要求:摊位须全部运营,经营内容应体现“汉风国潮”主题,包括汉绣、非遗、武汉礼物(伴手礼)和文创产品等4个展示销售区。明确每天运营时间段,确保相应时间段内各摊位正常经营,非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市或撤离。

(四)时间要求:4月29日中午12:00前完成活动报批、摊位搭建、安保防疫秩序维护等准备工作;4月30日—5月5日每天开市前1小时,现场负责人、安保防疫、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相关设备全部就位,并持续至当天闭市。

(五)其他:负责做好活动策划及现场执行等工作,及时提交活动总结及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

(六)撤场:5月5日活动结束当晚完成撤场,并恢复活动场地原貌。

中选供应商如不能按期按要求完全上述工作,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84万元,包括活动组织费用60万元和安保费用24万元,其中安保费用由公安部门确定,据实结算。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7:0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联系人:屈波  武云昭

联系方式:027-82838832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已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