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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续投保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1-24 16:10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全市各旅行社:

为做好202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续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

旅行社责任保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对化解行业安全稳定风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重要作用。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到投续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共同利益、减少事故灾害损失、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各旅行社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杠杆,把旅行社责任保险作为提高旅行社风险管控、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把握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旅行社续投保责任保险的各项工作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旅行社应当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及时续保。202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续投保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旅责险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及时完成202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续投保工作,并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更新完善责任险信息。

三、强化法律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我局将以《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和《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为依据,加强对旅行社责任险续投保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旅行社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将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旅行社未报送投保信息资料或报送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要依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旅行社指派专人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以上有关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的“旅行社资质-附件信息”和“安全管理”等2个栏目中上传保险单、发票等投保凭证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已经申请并享受今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费减免优惠政策的旅行社,可以继续按照优惠政策执行,详情请咨询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益荣,13871349655)。

(三)对已停止业务经营活动并正在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旅行社,在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可不再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对既不注销也不按规定办理责任险续投保手续的旅行社,将按《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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